自贸港财税
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:08:30-17:30

服务电话:0898-65733485

服务团队:闻老师、李老师、黄老师


自贸港财税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自贸港财税 >> 正文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1-24     来源:     作者:

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

财税〔2025〕3号

海南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:

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,现就延续实施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20〕31号)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,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。二、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〈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、现代服务业、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〉的通知》(财税〔2021〕14号)规定的《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、现代服务业、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》,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。

财政部 税务总局

2025年1月24日

 


Copyright  © 2025-2026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·海南省财税科普综合服务平台 琼ICP备10200870号-1

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高校区  邮编:571127